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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1-02文章来源:

     

校本部各部门:

为方便教职工公务办事时,开具“增值税发票”的需要,现将我校的单位全称(发票抬头)、纳税人识别码,以及相关的二维码,提供给大家。商家只要扫二维码,自动生成我校的纳税人识别码,便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。

财务处

2018年1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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